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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兴国县关于启用违停、礼让行人,货车限行抓拍系统的通告

    信息发布者:乡村特色
    2019-01-04 07:40:42    来源:兴国信息网   转载

    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启用违停、礼让行人、电子警察、货车限行抓拍系统的通告

   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,预防道路交通事故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,经报县政府批准,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我县新增了24处违停抓拍点、1处礼让行人抓拍点、1处电子警察抓拍点、3处货车抓拍点,升级改造了7处货车抓拍卡口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    一、新增设置点及抓拍路段

    (一)违停抓拍设置点

    1、平川大道

    抓拍路段:①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门口路段至红军小学路段②龙居苑至旺角华庭中间道路路段

    2、银盛花园一期、二期中间街道

    抓拍路段:锦绣江南东门至马屋山生态停车场

    3、潋江大道

    抓拍路段:中心花园至第一幼儿园路口

    4、客家路

    抓拍路段:第一幼儿园路口至县政府红绿灯路口

    5、将军大道

    抓拍路段:将军大道与兴国大道红绿灯路口至将军大道与苏区大道红绿灯路口

    6、滨江西路

    抓拍路段:将军大道与苏区大道红绿灯路口至滨江西路路段(红色之都门口路段)

    7、滨江西路

    抓拍路段:老潋江桥下至新安路路口(沃尔顿酒店路段)

    8、马岭路

    抓拍路段:水利局门口路段至红军路路口

    9、红军路

    抓拍路段:五福广场至供电局门口路段

    10、滨江东路

    抓拍路段:将军大桥桥下至滨江东路与和平路交叉路口(江西潋江国家湿地公园浮桥路段)

    11、安和路

    抓拍路段:江湾名都与滨江新城中间道路路段

    以上路段主要抓拍违停(临时停车超过180秒的,系统将自动抓拍)。

    (二)礼让行人抓拍路段

    兴国大道兴国七中门口东西双向(农商行至五福广场、五福广场至农商行)

    该卡口将对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进行抓拍。

    (三)电子警察抓拍路段

    238国道331KM+264M(高兴文溪桥头进文溪村委会路段)

    该卡口将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交通违法进行抓拍。

    (四)货车限行抓拍路段:

    1、贸易广场(潋江大道主入口),限行时间:全天24小时;

    2、贸易广场(潋江大道次入口),限行时间:全天24小时;

    3、贸易广场(红军路入口),限行时间:7:00-24:00。

    以上路段将对悬挂黄牌照的车辆(含大中型客车、重中型载货汽车、低速货车、三轮汽车、重中型专项作业车、重中型挂车)采取在规定的时间段禁行交通管制措施

    二、升级改造卡口

    (一)货车限制通行设置点及抓拍路段

    1、兴国七中门口

    限制通行路段:兴国大道

    2、红军路太平洋超市门口

    限制通行路段:红军路

    3、滨江西路外贸公司门口路段

    限制通行路段:滨江西路

    4、司法局门口

    限制通行路段:凤凰大道

    5、潋江大道与客家路交叉路口

    限制通行路段:潋江大道

    6、兴国县种子公司

    限制通行路段:五福路

    7、政协门口

    限制通行路段:平川大道

    (二)限制通行的时段

    全天24小时。

    (三)限制通行措施实施对象

    以上路口在原有的货运车辆限时通行管制措施的基础上,对悬挂黄牌照的车辆(含大中型客车、重中型载货汽车、低速货车、三轮汽车、重中型专项作业车、重中型挂车)采取全天候禁行交通管制措施。

    三、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严格执行本《通告》,严格按道路交通标志、标线诱导通行,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。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,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。

    四、本通告自2019年1月10日起施行。

    特此通告

    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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